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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7條立案後追回損失還算犯罪嗎?

刑法第壹百八十七條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被告人賠償被害人損失,但法院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構成犯罪,判處刑罰,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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