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業務管理方法:
1.境外機構發行並在境內使用的信用卡不得低於交易金額的4%。
境內銀行與境外機構簽訂信用卡代理收單協議,利潤分配比例按照境內銀行和境外機構分別占特約單位支付手續費的37.5%和62.5%執行。
2.發卡行發行信用卡應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卡片和密碼應分開交付並提示持卡人領取。發行信用卡時,應當書面告知持卡人信用卡賬單日期、信用卡章程和安全用卡說明。發卡行應建立信用卡激活操作規程,並在激活前核對信用卡持卡人身份信息。申請人未簽署合同(協議)且身份未經激活程序確認的信用卡,不得激活。
3.新發行的信用卡、丟失的卡、損壞的卡和過期的卡必須激活,持卡人才能使用。信用卡不是持卡人激活的,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征信逾期多久?
逾期三天以內:所有銀行都會為持卡人提供容時服務,逾期三天以內還款視為及時還款。但其實每個銀行的執行情況都不壹樣。比如農業銀行只能延期還款兩天,而建設銀行可以自動延期還款五天。如果不確定,可以撥打銀行的客服電話進行咨詢。只要妳在寬限期內還款,就不會被納入征信報告,也不會被扣分。
逾期三天以上:基本會納入央行征信系統,銀行會按標準收取滯納金,並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收罰息。不過因為逾期時間比較短,所以對以後申請貸款或者辦理信用卡的影響不是那麽大。
逾期90天以上或累計6次以上:將嚴重影響您的信用記錄,您將被加入金融機構黑名單。不能申請貸款和信用卡,甚至流量也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