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鑒卡——變更前印鑒卡背面加蓋原印鑒。
2、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預留印鑒變更/掛失申請書。
3.由原被許可人簽署的書面申請和原被許可人的身份證明。
(存款人不能提供原授權簽字人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的,應出具不能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的證明,加蓋公章,並承諾承擔因不能提供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而造成的壹切損失和費用。)
4.預留個人印章授權書和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預留非法人私章時)
5.授權經辦人員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由非法人單位經辦時)
6、變更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壹式三份)
7.董事會決議原件或單位證明
8.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變更後)
9.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後)
10,稅務登記證(變更後)
11,法人身份證件
12,開戶許可證
(如果是基本賬戶,請交回開戶許可證原件;如果是壹般賬戶,請先變更基本賬戶,並出示變更後的開戶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