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適用於匯算清繳、錯征稅款退稅和留稅退稅。
二、納稅人的退稅賬戶與原納稅賬戶不壹致的,應分別報送,並經稅務機關確認。
三、本表壹式四份,納稅人壹份,稅務機關三份。
4.申請人名稱:填寫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的名稱。如果申請退稅,應填寫納稅人名稱。
5.申請人身份:選擇“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如果申請退稅,應選擇“納稅人”。
6.納稅人名稱:填寫稅務登記證上的納稅人全稱。
七。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納稅人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八。聯系人姓名:填寫聯系人姓名。
9.聯系電話:填寫聯系人的固定電話或手機號碼。
X.退稅申請類型:選擇“匯算清繳退稅”、“錯收退稅”或“留抵退稅”。
11.原繳稅:填寫匯算清繳、錯征稅款退稅相關信息。按稅種、項目名稱、納稅期限、稅票號、已繳金額等項目填寫申請退稅的入庫信息。以上信息應與完稅證明復印件、完稅證明原件或完稅電子信息壹致。
十二、退稅金額:填寫與錯稅匯算清繳退稅相關的退稅(貸)金額,應小於或等於原納稅款中已繳納的總金額。
十三。增量免稅額大於零,申請退稅前12個月(或至少3個月實際經營期)非金屬礦產品、通用設備、專用設備、計算機、通信及其他電子設備銷售額占總銷售額50%以上: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或“否”。
14.年至年生產和銷售的非金屬礦物制品、通用設備、專用設備、計算機、通信及其他電子設備的銷售額,占同期銷售總額的%。:如十三選“是”,則填寫此欄。
申請退稅前經營期限屆滿為12個月的,本欄起止時間填寫申請退稅前12個月的起止時間;本欄銷售額為申請退稅前12月對應項目的銷售額。
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超過3個月的,本欄起止時間以實際經營期的起止時間填寫;本欄銷售金額為實際經營期內相應項目的銷售金額。
15.增量免稅額大於零的連續六個月(季度納稅連續兩個季度)的起止時間:如第13位選擇“否”,則填寫此欄。
填寫這壹欄。2065438+2009年4月起,納稅人連續六個月(季度納稅,連續兩個季度)的增量免稅額大於零,第六個月的增量免稅額起止時間不低於50萬元。
16.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不存在騙取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不存在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行為。自19、1年4月起,您未享受即征即退、先收後退(退稅)政策,出口貨物和服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措施。
17.本期已申報的退稅金額:填寫享受免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本期申請的退稅金額。
18.申請退稅前2065438年4月至2009年4月的上壹納稅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註明的增值稅:填寫納稅人在相應納稅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註明的增值稅;納稅人的不動產或在建不動產的進項稅額在兩年內不再抵扣,壹次性進項稅額視為從增值稅專用發票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也填在本項。
19.申請退稅前2065438年4月至2009年4月的上壹納稅期已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增值稅金額:填寫納稅人在相應納稅期已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增值稅金額。
20.申請退稅前2065438-2009年4月的上壹納稅期所匯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金額:填寫納稅人相應納稅期所匯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金額。
21.申請退稅前2065438-2009年4月期間已全額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寫納稅人在相應期間已全額抵扣的進項稅額。
22.本期申請退稅的增量免稅額:填寫納稅人按照增量免稅額×投入比例×60%計算的本期申請退稅的增量免稅額。
進項構成比=[2065 438年4月+200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的上壹納稅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金額+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已抵扣的增值稅金額+2065 438年4月+0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的上壹納稅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完稅憑證。
23.申請退稅的原因:簡單總結壹下申請退稅的原因。退稅賬戶與原納稅賬戶不壹致的,應在此說明,並須提交補充資料,經稅務機關登記確認。
24.受理:填寫並核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信息。
25.退款方式:如誤申請匯算清繳或退稅,可選擇壹種或多種退款方式。對於有欠稅的納稅人,壹般應該選擇“抵扣欠稅”。對於選擇“扣除欠稅”的,可以取消此項選擇,將已申請退稅的金額全部退回國庫。
如果申請退稅,可以同時選擇“退庫”和“抵扣所欠稅款”。納稅人既有增值稅欠稅又有期末留抵稅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期末辦理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20號)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期末最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余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26.退稅類型: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申請,選擇“匯算清繳退稅”、“錯收退稅”或“留抵退稅”。
二十七、退稅方式:納稅人錯誤申請匯算清繳或退稅,稅務機關選擇“納稅人自行申請”或“稅務機關發現並通知”;納稅人申請退稅的,稅務機關應當選擇“納稅人自行申請”。
二十八、退稅(貸)額:填寫經稅務機關批準後的退稅(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