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為了激活股票交易,管理層允許計算機交易系統立即交付交易。即買入股票時,交易壹完成,投資者就被記錄為註冊股東;當股票被賣出時,交易壹完成,現金就會被“記入”投資者的保證金賬戶。因此,剛剛買入的股票可以隨時賣出,剛剛賣出收回的資金可以直接用於買入其他股票,而U無論滬深股市都可以自由使用(但不允許當天從證券部提取現金)。這是純T+0。後來發現這種即時交割制度使得股市過度投機。管理層經過慎重考慮,認為“T+1”制度更為合理。
在T+1系統下,仍保留“T+0”時賣出的資金可以立即反映到保證金賬戶中,並可用於購買其他證券。但買入的股票,無論深交所還是上交所,都要在下午收盤後半小時到壹小時後才能交割過戶。也就是說,就交易系統而言,投資者用其證券賬戶(股東代碼)買入的股票,要到下午收市後才會記入其證券賬戶,所以當天收市前是不可能拋出其剛買的股票的(因為交易所的計算機系統沒有記錄投資者證券賬戶中相應的股票,所以會自動撤銷投資者當天拋出的委托)。只有在T+1之後,也就是第二天開市之後,才能使用證券賬戶記錄的股票進行賣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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