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支票托收
在香港保險理賠得到的錢基本都是支票形式,保險公司會直接寄過來。我們拿到支票後,需要去銀行兌現才能使用。銀行通常要求托收,也叫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
銀行用壹種特殊的方式把支票寄給香港的銀行。香港銀行先把錢付給內地銀行,內地銀行審核相關外匯管理政策後再入賬。辦理這項業務需要很長時間,壹般30-40天。
有外幣業務的銀行可以辦理光票托收,但普通銀行可能不接受保險、證券相關的境外匯款,推薦四大行和招行。辦理時最好先與銀行確認,壹般要求分行或壹級分行操作。
需要帶身份證,銀行卡,支票。如果金額較大,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比如保險合同。會有手續費,各家銀行略有不同。比如招行的手續費是交易金額的1‰,最低100元,最高1000元,外加快遞費100元。
香港支票在領取時以當地貨幣存入,然後自行結匯兌換成人民幣,屬於接收境外匯款,受個人年度5萬美元兌換額度限制。金額較大時,需要和經辦行確認是否可以入賬。另外,如果收的錢超過5000美元,需要申報,填寫外匯收入申報表。
2.開立香港賬戶
支票領取手續的時間跨度稍長,對於想接受理賠或提前分紅的客戶,最合適的方式是在香港開立銀行賬戶。理賠時可以直接選擇用香港賬戶接收,然後從香港賬戶轉回國內賬戶,速度快。
比如招行,從香港壹卡通轉到國內壹卡通就可以通過網銀操作,壹般壹個工作日到賬。
(1)如果賬戶輸入的是人民幣,請在香港分行登陸菜單銀行→貨幣兌換→將港幣和美元兌換成人民幣。這種方式不收手續費,但會占用相當於每人每年5萬美元的結匯金額。
(2)若原幣入賬,請登錄香港分行網銀專業版菜單銀行→轉賬匯款→匯款至內地港幣。此方法將收取每筆交易11美元或80港元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