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題考察外匯的結構和表現形式。
根據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外幣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
外匯支付憑證或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外幣證券,包括債券和股票。
特別提款權。
其他外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