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經常看的警匪片裏,犯罪分子經常利用(威脅)壹些公司和集團幫他們洗錢。這種洗錢意味著什麽?讓我們互相了解壹下。
詳情01“洗錢”壹詞起源於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當時芝加哥黑手黨的壹名金融專家買了壹臺投幣洗衣機,開了壹家洗衣店。
每天晚上計算當天的洗衣收入時,他把其他非法的錢加進去,然後向稅務人員申報納稅,扣除應納稅款,剩下的非法收入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
目前“洗錢”的方式主要有三種:第壹種方式是與境外國家簽訂購買合同進行匯款,此時通常需要與境內外合作偽造文件;二是通過地下錢莊匯款;三是分散投資,把非法獲得的資金化整為零。
其實洗錢只有壹個目的:避免引起司法機關的註意。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報告,全球每年的洗錢金額已達4000億美元,相當於貿易總額的8%,全球GDP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