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超過預收貨款項下登記貨物出口時間90天(含)仍未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且不能說明合理原因的,根據外債管理規定被認定為非法對外借款的,外匯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外債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責令按原方式退回預付款,並按本通知規定辦理預付款註銷登記手續。
以上是200830號文件中的兩條相關規定,要加強學習。妳知道根據妳單位的實際情況該怎麽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