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訴銀行的投訴方式如下:
(1)可以用書面形式向銀監會進行投訴,詳細敘述事情的經過以及投訴的問題;
(2)可以致電中國銀行總行進行投訴,國家總行就會做出記錄再聯系客戶投訴的支行進行核查;
(3)可以去市內的銀行總行或撥打市內總行服務熱線進行投訴;
(4)直接聯系所投訴的銀行,與該行及時查清事情的原委當面解決問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
(壹)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壹)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二、怎麽向銀監會投訴銀行
1、市民首先可直接在銀行網點投訴,客戶投訴銀行的產品或服務,應先與業務發生的銀行網點聯系,詳細說明客戶本身的訴求,這樣可使消費者的投訴事項及時圓滿地得到解決;
2、其次是向銀行網點的上級行投訴,若對銀行網點處理投訴的結果感到不滿意,或銀行並未在收到投訴後約定時間內給予最後回復,消費者可向其主管銀行反映情況,銀行網點都會公示投訴電話或其他投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