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復關和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在多邊和雙邊層面交替進行。
1,多邊談判
中國提交復關申請後,於2月3日1987提交了《中國對外貿易制度備忘錄》。備忘錄分為四個部分。第壹部分是概述,介紹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政策、國際經濟、貿易和金融組織及相關國際條約。第二部分為“中國對外貿易政策與制度”,具體介紹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外貿體制改革、海關關稅制度、商檢制度、進出口許可證制度、進出口商品定價、外匯管理制度、經濟特區和沿海開放口岸城市;第三部分是中國的組織和出版資料。第四部分是附件,包括我國現行的主要法律法規。
6月1987,19,中國締約方地位工作組成立。如上所述,參加工作組第壹次會議的成員有68個,是關貿總協定歷史上工作組成員最多的壹次。
在隨後的時間裏,各方對備忘錄提出了很多問題。在這些問題中,有“中央關於進壹步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決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計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的關系”這樣的大問題,也有“優先發展大中型企業的經濟合理性何在”、“實行原煤統壹分配的效果如何”、“中央如何制定出口目標”這樣的中國對這些問題作了詳細的回答和說明。
1992 10 10月,中國復關工作組第11次會議決定結束對中國貿易體制的審議。作為審議和工作組會議的結果,形成了“中國工作組報告草案”和“中國議定書草案”。《中國工作組報告草案》記錄了各成員對中國外貿體制的關切,也記錄了中國的壹些承諾。《中國議定書草案》全面記錄了中國的承諾,包括貿易制度管理(統壹管理、經濟特區管理、貿易制度透明度、貿易管理行為司法審查)、對外非歧視待遇、特殊貿易安排、進出口經營權、國營貿易、非關稅措施、進出口許可證、外匯管制、價格管制、補貼、國際收支措施、對進出口貨物、農產品征收的稅費、標準等。
2.雙邊談判
在中國復關和加入世貿組織的過程中,有37個* * *成員提出與中國進行雙邊談判。
這些談判主要是關於服務貿易的關稅減讓和市場準入。有些國家對華出口產品方式單壹,所以雙邊談判只涉及個別產品的關稅減免。壹些國家提出了全面的談判內容,其中美國最具代表性。中美於2005年6月5438+0999+065438+10月5438+05日達成的《中美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市場準入協議》包括農產品關稅及關稅配額、工業品關稅及非關稅措施、服務貿易及議定書四個部分,明確了具體產品的關稅稅率和管理措施,規定了主要服務業的市場開放。《議定書》被美國要求寫入《中國議定書》,涉及投資措施、保障措施、反傾銷、補貼和國有企業貿易、紡織品和服務。
到2000年4月12日,中國與馬來西亞達成協議,中國與30個國家結束了雙邊談判,與其他7個成員的談判接近完成。
按照上述加入世貿組織程序的規定,在中國完成與全部37個成員的雙邊談判後,中國工作組將召開會議,總結多邊和雙邊談判的結果,形成完整的“中國議定書”,並提交世貿組織總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