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落地簽證,必須提前準備好以下材料:
(1)簽證申請
到達)、1白/藍4*6cm照片、15天內往返機票、護照有效期6個月以上。(註:表格可以提前下載用英文填寫;如果在泰國沒有聯系人,可以填寫擬入住酒店的地址和電話)。
(2)簽證申請費每人1000泰銖。現場拍照要額外收費。辦理落地簽時,需要準備65,438+0萬泰銖,每個家庭2萬泰銖或等值外幣,以證明自己在旅遊期間的經濟能力。泰國移民官員將進行抽查。
4.落地簽有效期15天(含入境當天),以旅遊為目的的不能延期。0天罰款65438+500泰銖,最高20000泰銖,出境時簽證到期必須向移民局繳納。
5.如果移民局對申請人的身份和入境目的有任何懷疑,有權拒絕其入境,而無需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