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債是中國資本主義原始積累的壹種特殊形式。中國的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主要是通過外債這種形式形成的。清末舉借的208筆外債中,實業借款有85筆,債額達374 560965.7兩,占清末外債總額的28.7%,相當於當時清政府近四年的財政收入。其中鐵路借款37筆(318 147 297兩),礦業借款26筆(36 050 927兩),電訊借款7筆(8 738 344兩),輪船招商局借款4筆(4 383 192兩),河工借款4筆(3 330 515兩),其他實業借款7筆(4 910 689兩)。清政府主要用這些借款修鐵路、開礦山、辦電訊等。
中國的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近代化的大生產都與外債聯系在壹起。北洋政府時期舉借的外債中。實業借款和教育借款達4.5億銀元,約占總數的29%。實業借款雖也有被移做他用的,但絕大部分還是投入近代企業的創辦與建設中。例如,1912—1927年,全國新增鐵路4 264公裏,除滬杭甬等少數鐵路由股東集資或交通部撥款外,都是借外債修築的;另外還借款興建了電訊業、輪船航運業、航空業與金融業;壹些大型的棉紡企業,如上海寶成廠、上海華豐紡織廠、天津裕大紗廠等,也都是靠借外債來更新設備、擴大生產或維持生產的。國民政府接收了北洋政府的官辦企業後,又舉借了63筆實業外債,債額為3.7億銀元,占總額的8.23%。國民政府用這些外債款興建了鐵路、電訊、航空等事業。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通過對敵偽產業的沒收和處理,又擴大了官僚資本企業。國民政府時期,還把1/4的實業借款投向了金融事業,把創建於晚清、成為北洋政府的兩大金融支柱的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通過參股、增股等形式加以控制;又創辦了中央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央信托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簡稱“四行二局壹庫”。為加強對金融業的壟斷,國民政府還改組了中國國貨銀行、新華信托銀行、中國實業銀行、中國四明銀行等。抗日戰爭爆發後,又在上海設立了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業四大銀行的聯合辦事處(簡稱“四聯總處”),統壹管理全國金融,形成了國民政府金融壟斷的最高形式。
1949年中華人民***和國成立時,除運往臺灣和存在海外的財產外,國民政府留在大陸的官僚資本財產全部被人民政府沒收,轉為社會主義全民所有,成為新中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基礎。新中國成立後,除了運用國內資金發展經濟外,又通過舉借外債發展了社會化大生產。新中國外債與近代中國外債,正是在引進技術、發展生產力這壹層面上聯系在壹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