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傭金支付書面申請;
2.出口合同;
3.傭金協議(對應的出口合同號、收匯金額、傭金比例等。須註明);
4.結算備忘錄或托收通知(原件,銀行應在原件上加蓋“傭金支付章”;
銀行審計的重點:
1.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和壹致性;
2.單筆出口傭金不超過合同總額10%或超過上述比例但不超過等值65438+萬美元的售付匯由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超過上述比例和金額的代銷、付匯業務由所在地外匯局審核批準。
規定傭金金額的,單筆傭金超過合同總金額10%或超過等值65438+萬美元,雖未超過上述比例,但需經企業所在地外匯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