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遼寧省分局:
我司(********公司)於**年***月***日與***國客戶*********(客戶公司名稱)簽訂********(數量及貨物名稱)的出口貿易合同,合同號為:****;合同金額為:****;預收貨款金額為:****;外匯局批準額度為********,因金額較大收匯系統未能自動通過,需貴局審核後辦理批匯業務,望貴局準予批匯。
該合同是以******形式(傳真或其他方式,寫上就行)簽訂的,且合同的貿易背景是真實有效的,如由此產生的經濟糾紛,我司願承擔後果。
特此說明!
*****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