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匯率法,結果如下:
從65438到0980,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23.5%,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76.5%;
從65438到0985,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20.4%,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79.6%;
1990年,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15.9%,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84.1%;
1995年,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18.0%,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82.0%;
2000年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19.5%,而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80.5%。
根據購買力平價法,結果如下:
從65438到0980,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40.6%,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59.4%;
1985年,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41.2%,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58.8%;
1990年,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41.2%,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58.8%;
1995年,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41.1%,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58.9%。
2000年,發展中國家GDP總量占世界GDP總量的43.2%,發達國家占世界GDP總量的56.8%。
以上數據表明,按照匯率法,發展中國家在世界經濟中的比重從1980開始就很小,同時呈現下降趨勢;按照購買力平價法,從1980到現在,發展中國家在世界經濟中的比重比較大,同時呈現上升趨勢。
全球經濟規模最大的國家10的排名也顯示出明顯不同的結果。按照購買力平價法,中國、印度、巴西、俄羅斯位列全球10強,經濟地位顯著提升。其中,中國GDP從匯率法排名世界第六到購買力平價法排名第二,僅次於美國;印度從13上升至第4位;巴西排名沒變,還是第九;俄羅斯從16漲到10。下表列出了2000年世界上GDP排名前10位的國家:
座位安排
匯率方法
美國1
2.日本
3.德國
4.不列顛,英國
5.法國
6.中國
7.意大利
8.加拿大
9.巴西
墨西哥,10
購買力平價方法
美國1
2.中國
3.日本
4.印度
5.德國
6.法國
7.不列顛,英國
8.意大利
9.巴西
10,俄羅斯
美國、歐盟和日本三大經濟體的實力對比也發生了變化:按照購買力平價法,美國、歐盟和日本的經濟總量對比為100: 94:34,按照匯率法,三者的比例為100:80:49。從購買力平價的計算結果來看,歐盟的經濟與美國勢均力敵,而日本的經濟規模相對較小。
可以看出,用匯率法和購買力平價法測算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在世界範圍內差別很大。
匯率法低估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總量,高估了發達國家的經濟總量。這是因為匯率只反映國家間可貿易商品的價格比較,而不反映建築產品和各種服務等非貿易商品的價格比較。匯率主要由外匯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受國內國際收支、利率、經濟增長甚至政府幹預、投機、資本流動等諸多因素影響。目前,匯率已經成為各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因此,短期內,匯率變動幅度大,變動頻繁。
購買力平價法高估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總量,低估了發達國家的經濟總量。購買力平價法的數據來源不可靠,數據不準確,質量不高(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目前,國際比較方案框架下的購買力平價統計調查尚未在全球推廣應用。壹些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和印度,尚未正式參與國際比較方案項目。在這種情況下,世界銀行的購買力平價法的數字(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數字)是少數專家通過計算得出的,計算結果誤差較大。與發達國家相比,許多發展中國家正處於經濟轉型階段,它們的市場並不對外開放。以建築產品和服務項目為主要內容的非貿易品占相當大的比重。此外,這些非貿易商品的質量很差。如果把這些低質的不可貿易商品與國際市場上優質的商品和服務相比較,顯然會高估發展中國家的貨幣購買力,進而高估其經濟規模。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對教育、醫療、房租、工資等項目都有不同程度的補貼,因此其價格被嚴重扭曲。購買力平價匯總法也在壹定程度上高估了不發達國家的經濟規模。
相比之下,實際平價(ARV)理論,由於吸收了匯率法和購買力平價法的合理內核,消除了匯率法和購買力平價法的缺陷,所以其計算結果更接近客觀實際。ARV法核算的結果介於匯率法和購買力平價法之間。按照匯率法,2000年中國人均GDP為800多美元;按照購買力平價法,2000年中國人均GDP在三四千美元之間;按實際價格比較,2000年中國人均GDP為2000多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