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並會計報表的合並範圍是指納入合並會計報表編制的子公司範圍,主要規定哪些子公司應當納入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哪些子公司應當排除在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之外。界定合並範圍是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的前提。
我國《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規定,所有受母公司控制的被投資企業都屬於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範圍。根據這壹規定,應當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的企業具體是指下列企業:
(1)母公司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的被投資企業。
表決權資本是指對企業擁有表決權並能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資本。當母公司擁有被投資企業50%以上的股份時,母公司成為被投資企業的第壹大股東,擁有被投資企業的控制權,可以操縱股東大會控制被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此時,應將其納入合並會計報表。
母公司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具體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①母公司直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如果A公司直接擁有B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總數的565,438+0%,在這種情況下,B公司成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B公司必須納入其合並範圍。
②母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間接擁有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是指母公司通過子公司擁有子公司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例如,A公司擁有B公司80%的股份,B公司擁有C公司70%的股份..本案中,A公司作為母公司,通過子公司B公司間接擁有並控制C公司56%的股份,因此C公司也是A公司的子公司,在A公司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C公司也應納入其合並範圍。
③母公司以直接和間接方式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直接和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是指母公司直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下的表決權資本,但同時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壹定數量的表決權資本,二者共同擁有和控制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例如,A公司擁有B公司70%的股份,C公司35%的股份;B公司擁有C公司30%的股份,在這種情況下,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通過其子公司B公司間接擁有並控制C公司265,438+0%的股份,B公司與A公司直接擁有的35%的股份壹起,擁有並控制C公司56%的股份,因此C公司屬於A公司,A公司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應包括C公司。
(2)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資企業。
在母公司不直接或間接擁有和控制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的情況下,如果母公司能夠通過其他方式控制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活動,這些能夠被母公司控制的被投資企業也應當作為子公司納入母公司合並會計報表。具體來說:
(壹)通過與被投資企業其他投資者的協議,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表決權。這種情況是指母公司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投資壹個企業,母公司與壹個或部分投資者簽訂協議,受托對被投資企業進行管理和控制,從而在被投資企業的股東大會上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2)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控制被投資企業的財務決策和經營政策。這種情況是指被投資企業的章程等文件明確規定母公司可以對其財務和經營政策實施管理控制。能夠控制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就是能夠控制整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3)有權任命或罷免公司董事會和其他類似機構的大多數成員。這種情況意味著母公司可以任免公司董事會的董事,從而擁有被投資企業的決策權。
(4)在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會議上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這種情況意味著母公司可以控制董事會等權力機構的會議,從而操縱公司董事會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使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處於母公司的間接控制之下,使被投資企業成為事實上的子公司。
2.未納入合並範圍的子公司
有時,雖然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歸母公司所有,屬於母公司的子公司,但由於壹些特殊原因,母公司無法對其進行有效控制,或者控制權受到限制。對於這些子公司,母公司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應當將其排除在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範圍之外,不能納入合並會計報表的合並範圍。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準備關停並轉的子公司。這類子公司是指根據政府宏觀管理和調控的要求以及相關產業政策的規定,關停、關閉、準備與其他企業合並、轉產其他產品的企業。在這種情況下,該類子公司要麽由政府有關部門直接管理和控制,要麽不能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母公司對該類子公司的控制權受到限制。
(2)已按破產程序申報清理整頓的子公司。根據破產法的有關規定,整頓期間,企業應當制定整頓計劃,並按照整頓計劃進行整頓,由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整頓。在這種情況下,母公司的控制權也受到限制。
(三)被宣告破產的子公司。根據破產法的有關規定,企業被宣告破產後,必須成立清算組,負責企業的破產清算。破產宣告後,破產企業的財產由清算組接管,由清算組行使管理權和處置權。其他任何人不得非法處置破產企業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第壹,母公司對破產子公司的財產沒有控制權;第二,破產企業不能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屬於不可持續的企業。因此不能納入合並會計報表的合並範圍。
(4)近期準備出售且短期內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的子公司。這種情況意味著,雖然母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資本,但部分有表決權的資本投資屬於短期投資,並準備在近期出售。對於這部分短期表決權資本投資,母公司並不持有以控制被投資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母公司對被投資企業的控制是暫時性的,沒有必要將其納入合並範圍。
(5)非持續經營中所有者權益為負的子公司。在這種情況下,根據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的規定,母公司只在子公司的出資額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由於母公司在該子公司的長期投資賬戶此時已經減為零,不再對該子公司的債務負責,因此無需將其納入合並範圍。但是,當子公司繼續經營時,如果母公司考慮到子公司繼續向母公司提供原材料或銷售商品的需要,不打算宣告子公司破產,在這種情況下,母公司仍然控制著子公司,仍然必須將其納入合並報表。
(6)受所在國外匯管制和其他管制的海外子公司,其資本調度受到限制。在這種情況下,母公司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圖使用子公司的資金,限制了母公司的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