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銀行在進行壹系列的買入賣出交易時,只需要繳納壹次成本費用即可,也就是說在匯買或者匯賣中的壹次交易中加入成本加權就可以了。
如果兩次加入成本,必然人為造成匯差的拉大,有可能會造成投機行為的產生,因此從公平和維護市場秩序的角度考慮,大多數銀行都選擇在匯買價格中加權以區別價格,而在匯賣中不再重復。
希望這個答案妳能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