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調整基本同步,只是調整幅度不同。這種現象是國內成品油調價機制造成的。在2016之後我國實施的新成品油調價機制中,有幾個限制條件會影響油價調整的同步性,即:
1.國內成品油調價機制中規定,調價周期為10個工作日,每第十個工作日開啟調價窗口。參考標準是10個工作日以來的平均價格,而不是時間價格。所以我們會看到前期原油跌破地板價,但國內油價還沒有到調價窗口,沒有同步調整。
2.新的調價機制設定了原油價格的上下限,上限為130美元/桶,下限為40美元/桶。當原油價格波動超過上下限時,根據調價機制,調價窗口開啟時不會調整,即會擱淺。
3.《石油價格管理辦法》中也有專門的監管條款。當國際油價出現異常波動時,可以暫停、推遲或減少調價。所以像前幾天國際原油價格暴跌的情況,如果持續下去,國內成品油價格很可能是手動控制的,不可能完全同步。
綜上所述,目前國內油價調整機制並非完全市場化,而是市場化和管制雙軌制。可以實現基本同步調節,但基本不可能同頻同幅調節。畢竟必須考慮國內石油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