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加權資產的測評由兩個因素決定:
1.銀行的資產組合中各項資產的信用風險暴露;
2.這些信用風險暴露在未來帶來信貸損失的可能性。
壹些銀行資產,例如銀行所在國政府以銀行的基準貨幣發行的債務被界定為無信用風險,因此銀行的這類債權資產的風險權重為0,不承擔信用風險資產要求。然而大多數貸款和其它銀行資產都是對具有壹定信用風險的機構的債權,可能招致潛在的信用損失。
在對外貿易中,由於各國不斷發展且發展速度各不相同,造成匯率的不穩定波動,從而有了匯率風險,所以在貿易過程中如何規避匯率風險,已成為外貿人必須嚴肅對待的問題,所以RWA寫入貿易合同中。
壹、如何規避匯率風險?
1.妥善選擇交易中的計價貨幣。
在對外出口交易中,盡可能采用本幣作為計價貨幣。在必須使用外幣交易的條件下,要選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如歐元、英鎊等,在自由兌換貨幣中,應避“軟”就“硬”,選擇硬貨幣。
2.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條款及匯率風險分攤條款。
簽訂合同時,增加保值條款,把匯率定下來,以後無論匯率發生什麽變化,仍按合同規定的匯率付款。外匯風險分攤的方式就是在主約上附壹個價格調整條款,允許匯率在某壹上下的區域內調整,若真正的匯率波動超過此上下限,則超過部分所引起的差額由買賣雙力平均分擔。
3.采取提前付款或延遲收款策略。
若有以外幣計價的應付賬款或借款,如果這貨幣是強勢貨幣,即該外幣預期會升值,則公司可采取提前付款策略減少或避免外匯損失;若該外幣是弱勢貨幣,情況則反之。
巴塞爾協議
巴塞爾協議(Basel Accord),全名是資本充足協議(Capital Accord)。巴塞爾協議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成員,為了維持資本市場穩定、減少國際銀行間的不公平競爭、降低銀行系統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推出的資本充足比率要求。
巴塞爾協議的三個支柱包括:最低風險資本要求、資本充足率監管和內部評估過程的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