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20號文對商業銀行持有的結售匯綜合頭寸進行限制,將頭寸與銀行外幣貸存比掛鉤。只要銀行外幣貸存比超過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75的上限,商業銀行持有的結售匯綜合頭寸下限就會大於0。目前所有商業銀行的外幣貸存比都遠高於100%,這意味著銀行需要在6月底之前增加外幣頭寸,相當於在此期間向市場少賣了數百億美元外幣,可以明顯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
同時,銀行的外幣融資顯然會對人民幣匯率產生壹定的升值壓力。商業銀行要想降低結售匯綜合頭寸的下限,從而降低持有外幣的匯率風險,那麽就需要降低外幣貸存比,只有在外匯存款無法大幅增加的背景下減少外匯貸款,也會適當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