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提示:2019年已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2020年需要在公司繼續申請扣除的,請根據享受政策的條件和明年的實際情況,關註2019 12中上期信息的變化情況;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壹步簡化了操作流程。如不修改,所報扣費信息自動視為有效,延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影響及時準確享受政策乃至個人信用。
主流
退稅申請
(1)出口貨物退稅申請。出口企業在退稅機關進行報關、財務銷售和退稅鑒定的基礎上,根據退稅期限自行計算填報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
實行計算機管理的出口企業可根據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要求,生成《出口退稅進口憑證報關單》和《出口退稅明細報關單》,並填寫《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連同相關退稅單證和申報資料,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貨物審計
(2)出口貨物審計。分為外貿部門審核和基層稅務機關審核。外經貿部門應根據本地區出口退稅業務量成立出口退稅審核小組或專職審核員,負責對出口企業執行退稅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基層稅務機關的審核是在經貿部門審核的基礎上,對企業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
核準
(3)出口退稅和退稅審批。地級以上國家稅務局有權審批出口退稅。它將出口企業報關單內容輸入出口退稅計算機審核系統,與報關單、外匯核銷單、專用稅票等電子數據進行計算機交叉審核。對審核通過的數據,在國家下達的計劃指標內,填寫壹份“收入退還書”交付地方國庫,辦理退稅手續,將稅款從地方國庫中央收入中退還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