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內控管理建設是銀行發展的亮點。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迫切需要在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規定的要求指導下,規範和加強銀行內控管理建設。壹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只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才能為銀行內控管理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保證銀行在內控體系建設中的審慎性、操作獨立性和操作有效性。二是設立獨立的內部控制評價部門。目前,雖然國內很多銀行都建立了內控管理體系,但沒有獨立的內控評價部門。可以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做法,盡快為內控機制的有效發揮提供制度保障,使其有效履行職責。三是加強銀行內部審計。銀行應配備足夠的高素質內部審計人員。內部審計人員應有權獲取商業銀行的所有業務信息和管理信息,並對各部門、各崗位、各業務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監控和評價。內部審計人員需要具有充分的獨立性,並對整個銀行系統實施垂直管理。四是加強風險識別和評估。在建立和完善風險識別和評估體系時,銀行應負責制定識別、計量、監測和管理風險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同時應註意該體系應覆蓋銀行的所有業務,以提高銀行防範各種風險的能力。五是充分發揮市場約束作用,推進銀行內控管理建設。通過市場紀律的約束,可以刺激銀行儲存充裕的資本,以防止潛在的風險損失,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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