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股東分紅不交稅
08年以後的
投資方分紅的時候需交納多少的稅額;依據是什麽?
20%然後優惠減免10%,依據新所得稅法第壹章第三條和所得稅法實施條例91條
關於這個的具體問題我前兩天也給稅務打電話咨詢過,他說08年分紅在09年四月份清繳後,所以具體的條文他們那裏也不清楚,估計年底會有
分紅以外幣的方式返還時需要辦理什麽手續;依據是什麽?
只需要向銀行提供資料就可以了,依據就是我年初時辦過
銀行關於向境外股東分紅匯款業務資料準備
1. 驗資報告(證明境外公司為公司的股東)
2. 完稅證明(免稅的情況下要出示免稅證明)
3. 公司分紅報告,(證明分紅比例,向該股東分多少)
4. 審計報告(要分紅年份的)
以上資料,均要上交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並攜帶原件進行核實。
攜帶財務章和法人章到銀行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和購匯申請書
具體的妳可以打電話給妳的開戶行問問,股東分紅企業不需要與外管局聯系,這方面好像是由銀行審核,跟外管局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