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合同約定匯率調價機制
對於合同雙方而言匯率風險是均等的。所以如果在合作之初雙方就通過友好協商,約定在貿易合同中***同訂立應對匯率變化的條款、約定匯率調價機制可以有效規避買賣雙方因匯率變動而導致的風險,雙方可擬定合同有效期內匯率的固定數值或者可接受的波動幅度,如果匯率的變動超過了雙方約定的波動幅度,則雙方可以通過匯率變動的情況重新商定貨物的價格。
二、 購買人民幣外匯期權
人民幣外匯期權指銀行為客戶提供的,在交易日約定交易合約的買方以支付期權費的方式,擁有在未來某壹時間,按約定的執行價格和交易金額向合約的賣方買賣人民幣對外匯貨幣權利的產品。人民幣外匯期權是壹種有效的風險規避和套期保值風險管控工具,買入人民幣外匯期權具有風險有限而收益無限的特點,能夠幫助客戶規避匯率波動風險造成的損失。通過買入人民幣外匯期權可以進行套期保值,把外匯風險的最大損失額度控制在期權費用之內,還保留了可從有利的匯率波動中獲取利益的機會。而通過賣出人民幣外匯期權獲取期權費收入,在承擔壹定程度市場波動的基礎上,可以有效控制結售匯成本。
三、嘗試跨境人民幣結算
大部分匯率風險是美元結匯為人民幣過程中導致的,所以直接與合作夥伴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可有效規避匯率風險。在當前普遍預測人民幣匯率變動的大環境下,通過跨境人民幣避險變得更加重要,跨境人民幣能夠節省匯兌成本、貿易融資的費用,從而降低財務成本。例如與印尼、泰國、緬甸和柬埔寨等國家做生意,若用美金報價則單筆交易的匯差約為3.5%,但因為這些國家央行公布的匯率、海關公布的匯率和民間的匯率是有差別的。通過跨境人民幣出口報關就可以規避這筆損失。不過目前美元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並沒有實質變化,全球貿易以美元、計價、結算的習慣短期仍難以改變。我國的貿易夥伴接受人民幣作為計價、結算和支付貨幣還需要壹個長期適應的過程。
四、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
遠期結售匯就是鎖匯,如企業的外貿訂單交易雙方的所在國匯率波動頻繁的,銀行可以為企業辦理鎖定匯率的操作。外貿企業只要在銀行開辦了鎖定匯率的業務,就可以在結算匯率的當天按照先前確定的匯率進行結匯,而不是按照當天的匯率來結匯。企業辦理鎖匯業務需先與銀行簽訂《遠期結售匯總協議書》,合約到期日按照遠期結售匯合同所確定的幣種、金額、匯率向銀行辦理結匯或售匯。采用鎖匯操作時需要註意在匯率劇烈波動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通過銀行提供的產品服務鎖定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