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
(九)提升傳統外貿數字化水平。支持傳統外貿企業運用雲計算、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先進技術,加強研發設計,開展智能化、個性化、定制化生產。鼓勵企業探索建設外貿新業態大數據實驗室。引導利用數字化手段提升傳統品牌價值。鼓勵建設孵化機構和創新中心,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到2025年,形成新業態驅動、大數據支撐、網絡化***享、智能化協作的外貿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商務部牽頭,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優化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政策框架。完善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動態調整機制,設置綜合評價指標,更好發揮試點區域示範引領作用。支持各試點區域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吸納更多內貿主體開展外貿,引導市場主體提高質量、改進技術、優化服務、培育品牌,提升產品競爭力,放大對周邊產業的集聚和帶動效應。到2025年,力爭培育10家左右出口超千億元人民幣的內外貿壹體化市場,打造壹批知名品牌。(商務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壹)提升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便利化水平。進壹步優化市場采購貿易綜合管理系統,實現源頭可溯、風險可控、責任可究。繼續執行好海關簡化申報、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的貨物免征增值稅等試點政策,優化通關流程。擴大市場采購貿易預包裝食品出口試點範圍。對在市場采購貿易綜合管理系統備案且可追溯交易真實性的市場采購貿易收入,引導銀行提供更為便捷的金融服務。(商務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