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文件
第壹,維修和托運。二、托運單應附有中英文的“危險貨物說明”或“危險貨物技術證書”復印件,載明名稱、別名、分子式、性能、運輸註意事項、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等內容,供港口、船舶裝卸、運輸危險貨物時參考。
第三,托運時,必須提交《包裝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簡稱《貨物申報單》),船舶代理人在配船後憑此申報單辦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單》(簡稱《船舶申報單》),港務部門在收到海事局審批的船舶申報單後,才允許船舶裝載危險貨物。
四是托運時,應提交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按照《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要求通過各項試驗的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證書。該證書經港務局檢查蓋章後有效。港口裝卸作業區憑港務局驗封的證書,同意進港並驗貨後,方可放行和裝運危險品。
五是集裝箱裝載危險貨物後,要用中英文填寫“集裝箱裝載危險貨物證明書”壹式幾份,分發給港區、船方、船代和海事局。
第六,《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規定的危險貨物標誌和標記必須張貼在危險貨物外包裝的表面。具體標誌或標記圖案請參考危險規定清單;成組或集裝箱運輸危險貨物時,除箱內危險貨物標誌和標記外,還應在成組或集裝箱外側周圍張貼與箱內貨物內容相同的危險貨物標誌和標記。
第七,從美國出口或擬在美國轉運的危險品,托運時應提供英文“危險品安全信息卡”(簡稱MSDS)壹式兩份,由船務代理在美國港口交給承運人備案。危險品安全數據卡需要填寫九項內容:概況、危險成分、物理特性、火災爆炸數據、健康危害數據、反應性、泄漏過程、特殊防護措施、特殊預防方法。
第八,散裝運輸危險品時,罐式集裝箱還必須提供罐式集裝箱檢驗證書。
第九,從美國裝運危險貨物或在香港轉運危險貨物,需要增加《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推薦的“危險貨物申報單”。
運貨單
2集裝箱貨物托運(“碼頭接貨”聯單):現代海上班輪運輸以集裝箱運輸為主(散貨運輸所占比重極小)。為了簡化手續,碼頭收據(D/R)被用作集裝箱貨物的托運單。“碼頭收貨單”通常由貨代準備,發給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訂艙位,所以托運單相當於訂艙單。我國於1990開始集裝箱多式聯運工業試驗,簡稱“集裝箱試驗”。雖然工業實驗已經結束,但是三個文件的原理壹直沿用至今。這三種主要單據是:出口的“碼頭收據”表、進口的“交貨記錄”表和進出口的“設備移交表”。
3集裝箱預配單:集裝箱預配單是船公司為滿足集裝箱管理需要而設計的文件。這份清單的格式和內容在船公司之間基本壹致,壹般包括提單號、船名、航次、貨物名稱、件數、毛重、尺寸、目的港、集裝箱類型、尺寸和數量、包裝地點。
4集裝箱交運/設備交運收據:設備交運/設備交運收據(EIR)是集裝箱進出港口和車站時,集裝箱使用者、集裝箱承運人、集裝箱管理人或其代理人之間進行集裝箱和設備交運的憑證,具有交付集裝箱的功能,所以它既是交運憑證,又是提貨憑證,在集裝箱運輸中,特別是在集裝箱管理中發揮著很大的作用。在日常業務中,簡稱為“設備交接單”。
5集裝箱裝箱單:集裝箱裝載計劃,CLP)是詳細記錄集裝箱內貨物的名稱、數量等內容的文件。每個貨物集裝箱都應制作這樣壹份文件,該文件是根據已裝入集裝箱的貨物制作的。不管是發貨人自己裝箱還是集裝箱貨運站負責裝箱,負責裝箱的人都要開壹份裝箱單。集裝箱裝箱單是唯壹詳細記錄每個集裝箱所裝貨物詳細情況的單據,所以用集裝箱運輸時是極其重要的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