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境內機構之間的外匯劃轉,應當遵守本規定。境內金融機構之間的外匯拆借、資金清算等外匯劃轉,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境內外匯劃轉管理暫行規定》
第壹條 為規範境內外匯劃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外匯劃轉”是指境內機構之間通過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辦理的外匯匯款、轉帳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