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某種原因,匯款人要求退款。如果匯款直接匯入收款人的存款賬戶,匯款會由匯款人聯系,銀行不會介入。匯款未直接匯入收款人存款賬戶的,由匯款單位準備公函或持本人身份證明連同原件和電匯憑證回執申請退匯,由匯款銀行通知匯款銀行,匯款銀行核實匯款未支付後,方可辦理退匯;如果在匯款銀行收到匯款支取通知前,匯款已匯入收款人賬戶或已支取,匯款人和收款人將自行聯系辦理退款手續。如果匯款被收款人拒絕,匯款銀行將立即退還匯款。
當匯款已超過兩個月,且收款人未來匯款銀行辦理取款手續,或匯款銀行在規定期限內發出通知,但因收款人地址轉移或其他原因未被受理匯款時,匯款銀行將主動退還匯款。匯款單位收到匯款銀行發來的第四聯“退匯已貸記”字樣的退匯通知(適用於匯款人申請退匯)或匯款銀行加蓋“退匯”字樣、匯款銀行加蓋“轉賬結束”印章的特種轉賬貸記憑證(適用於銀行主動退匯),表明匯款已退回單位賬戶。財務部門可以據此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與匯款時的銀行存款付款憑證相反。
上一篇:外匯數據日歷呢?下一篇:為什麽害怕人民幣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