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外匯”是“國際匯兌”(Foreign Exchange)的簡稱.由銀行來辦理,往往不必用現金支付,而是由銀行之間通過不同國家貨幣的買賣來結算,銀行的這種國際清償業務就叫國際匯兌。這是壹個動態概念,是指壹種匯兌行為,就是把壹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壹個國家的貨幣,然後以匯款或托收方式,借助於各種信用流通工具對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進行非現金結算的專門性經營活動。外匯的壹般靜態定義:即外幣或用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憑證。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外匯的解釋是這樣的:“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使用的債權。”
匯率(Exchange Rate)指壹個國家的貨幣用另壹個國家的貨幣所表示的價格,也就是用壹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壹個國家的貨幣時買進、賣出的價格,換句話說,匯率就是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交換比率或比價,故又稱為“匯價”“兌換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