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萬入金收益達到了百分之五十提成百分之十,這不是驚人的百分之六十也就是六十萬,PG外匯又沒有自己的真實交易平臺又不是真正的炒外匯公司。
2、公司監管證不斷變換,保證金只有幾千萬港幣的做法早晚會維持不下去和崩潰的,靠拉人發展下線,許諾如何的安全,還有律師保證真實目的就是在搞金融傳銷。
3、律師就是證明妳和某個區域性代理公司簽訂收益合同,合同簽署地香港,履行地香港,在國內簽的合同是香港,律師出事了會甩的幹幹凈凈。
4、投入100萬人民幣最高收益接近50萬,拉人頭的獲得10萬,代理公司辦公經費加會議三萬,壹***支出65萬這還不包括上線的所獲得的交易傭金,如此大的收益不是傳銷是幹嘛。
5、PG外匯沒有自己的平臺只有虛擬的平臺很便宜租來的,監管證也是買別的公司,快要到期,保證金少得可憐,宣傳的噓頭也搞得很假,內行人壹眼就能看出來在忽悠,勸那些入金的還有未加入的擦亮眼睛天上不會掉餡餅,能退就退躲遠點為妙,出事了律師早就跑了不會為受害人打官司的,PG外匯真的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