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匯率制及其特點
1.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七種主要的匯率制度分類
壹)IMF的分類
1999年的分類是:
(1)無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主要有美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
(2)貨幣局匯率;
(3)傳統的釘住匯率;
(4)有波幅的釘住匯率;
(5)爬行釘住匯率;
(6)有波幅的爬行釘住匯率;
(7)管理浮動匯率;
(8)完全浮動匯率。
2005年的分類是:
(1)無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41個成員),主要有美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
2)貨幣局安排匯率(7個成員);
(3)其他傳統的固定釘住安排(42個成員);
(4)水平帶內釘住匯率(5個成員);
(5)爬行釘住匯率 (5個成員);
(6)爬行帶內浮動匯率(1個成員);
(7)不事先公布幹預方式的管理浮動制(52個成員);
(8)獨立浮動匯率(34個成員)。
(二)Ghosh、Guide、Ostry和Wolf的分類(GGOW分類)
GGOW分類有兩種:
壹種是三分法,即釘住匯率制、中間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另壹種是更加細致的九分法,即釘住匯率制包括釘住單壹貨幣、釘住SDR、其它公開的壹籃子釘住和秘密的壹籃子釘住,中間匯率制包括貨幣合作體系匯率、無分類的浮動匯率和預定範圍內的浮動匯率,浮動匯率制包括無預定範圍內的浮動匯率和純粹浮動匯率。
(三)Frankel的分類
(1)浮動匯率,包括自由浮動匯率和管理浮動匯率兩類;
(2)中間制度匯率,包括目標區或目標帶匯率(細分為Bergsten-Williamson目標區和Krugmen-ERM目標區兩種)、爬行釘住(細分為指數化的釘住和預先申明的爬行)、壹籃子釘住和可調整的釘住四類;
(3)嚴格固定,包括貨幣局匯率、美元化匯率(或歐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三類。
(四)Levy-Yeyati Sturzenegger的分類(LYS分類)
(1)名義匯率的變動率;
(2)匯率變化的變動率;
(3)國際儲備的變動率。
(五)Reinhart和Rogoff的分類(RR分類)
(六)Courdert和Dubert的分類(CD分類)
(七)Dubas、Lee和Mark的分類(DLM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