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形式上看,外匯是某種外國貨幣或外幣資產,但不能認為所有的非本國貨幣都是外匯,只是那些具有可兌換性的外國貨幣才能成為外匯。凡是接受IMF協定第八條規定的國家的貨幣在國際上被承認為可自由兌換貨幣。這些國家必須履行三條法規:1.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得施加限制;2.不施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3.在另壹成員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換回對方在經常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迄今為止,全世界已有50多個國家的貨幣可自由兌換。此外,凡是接受IMF協定第十四條規定的國家,其貨幣被視作有限度自由兌換貨幣,這些貨幣的***同特征表現為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施加各種限制。如限制居民的自由兌換或限制資本項目外匯的兌換。我國的人民幣屬於有限度自由兌換貨幣。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外匯的解釋是: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引以使用債權,其中包括由於中央銀行間及政府間協議而發生的在市場上不流通的債權,而不論它是以債務國的貨幣還是以債權國的貨幣來表示。
中國的外匯是指:
我國1996年1月8日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理》第壹章第三條對外匯的解釋是:
外匯是指:
外國貨幣,包括鈔票、鑄幣等;
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
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其他外匯資產。
外匯的分類:
1.按時候可以自由兌換:自由外匯,記賬
2.按外匯來源和用途: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
3.按外匯管理的不用要求:居民外匯,非居民外匯
外匯交易方式:
1.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現匯交易,是交易雙方約定於成交後的兩個營業日內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2.遠期交易:又稱期匯交易,外匯買賣成交後並不交割,根據合同規定約定時間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3.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的外匯市場,不同的貨幣種類,不同的交割時間以及壹些貨幣匯率和和利率上的差異,進行從低價壹方買進,高價壹方賣出,從中賺取利潤的外匯交易方式.
4.套利交易:利用兩國貨幣市場出現的利率差異,將資金從壹個市場轉移到另壹個市場,以賺取利潤的交易方式.
5.掉期交易:是指將幣種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的兩筆或者以上的外匯交易結合起來所進行的交易.
6.外匯期貨:所謂外匯期貨,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回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
7.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壹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壹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