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關單進口日後90天內無法付款,報關單進口日後30天內未辦理延期的,需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櫃臺提交紙質文件(合同、代理協議、合同付款修改協議、延期報告、報關單等文件)進行延期。如果延期到相應的月份,則必須在延期的月份內付款。如果需要提前交費,就需要去國家外匯管理局櫃臺重新辦理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