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2×5×20/ 10000=10%
即券商的利差收入為每月6%-10%。
因為買賣價差是客觀存在的,我們不妨把外匯經紀商的價差收益稱為固定收益。
◎如果券商將客戶傭金調整為3個點,或者按照65,438美元+0,000的比例下單,每天交易3-5次,則壹個月的傭金收入比例為:
3×10×2×3×20/ 10000=36%
3×10×2×5×20/ 10000=60%
即券商傭金收入每月36%-60%。
既然要不要調整傭金以及調整多少都是券商自己選擇,我們不妨把外匯券商的傭金收入稱為浮動收入。
所以外匯經紀人的月收入等於他介紹的客戶資金總額的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