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Exchange settlement。經常項目強制結售匯制度是1994年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重要內容之壹。該制度要求,除國家規定的外匯賬戶可保留外.企業和個人手中外匯都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而外匯指定銀行必須把高於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頭寸額度之外外匯在市場上賣出。央行壹般作為市場上接盤者,買入外匯以積累國家外匯儲備。強制結售匯制度適應了當時外匯管理的需要。對促進外匯收支狀況持續好轉、增加外匯儲備、保持人民幣匯率長期基本穩定起了積極作用。隨著外匯體制改革深化,為適應經濟形勢需要,又對外匯管理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