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監管機構簡稱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是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第17節的規定,於1976年組建的期貨行業自律組織,屬非盈利性會員制組織,是美國期貨及外匯交易非商業獨立監管機構。
2.英國(FCA)
FCA是英國金融投資服務行業的中央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業務。FCA目前是全世界監管最完善、法律執行力最強的金融監管機構,成為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學習的典範,其權威性得到投資者高度認同。
3.澳大利亞(ASIC)
澳大利亞金融領域監管機構為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主要牌照是金融服務提供商牌照。持牌人可以開展經紀業務,以及通過自有賬戶交易。資本要求為110萬澳元,年費在3500澳元至5萬澳元,取決於交易量。
4.塞浦路斯(CYSEC)
塞浦路斯有三種類型的牌照: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做市商。
申請牌照的時間平均為5-6個月,最近,塞浦路斯證監會宣布加快審批進程,審批將在2個月之內完成。各種牌照的資本要求不同,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為8萬歐元,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為20萬歐元,做市商為100萬歐元。年費在3500歐元至7.5萬歐元之間。
5.新西蘭(FSP)
FSP,全稱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務企業),符合該類型的監管則稱為FSPR,即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註冊金融服務企業)。新西蘭在2008年9月29日通過了《2008金融服務企業註冊與爭端解決法案》(The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ct 2008 )。
自2010年8月16日開始,金融服務企業監管機構FSPR開始接受金融企業的申請,而自2010年12月1日開始幾乎所有的新西蘭金融服務企業均需在FSPR註冊才能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6.毛裏求斯(FSC)
毛裏求斯金融服務管理局(簡稱FSC)成立於2001年,為毛裏求斯非銀行金融服務行業的監管機構。FSC的職權範圍包括對證券、保險等金融服務公司進行監督和審查,促進發展公平、效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從而進壹步為投資者提供保障。
7.香港(FSC)
香港金融監管機構是香港證監會。牌照類型有三:壹類(證券交易)、二類(期貨合約交易)、三類(外匯杠桿交易)。第三類牌照針對外匯提供商,最受歡迎。
8.歐盟(MIFID)
在受監管市場、其他交易系統和投資公司有組織的執行投資者交易方面,歐盟創建了全面的監管制度。規定之壹就是,投資公司只要從歐盟的壹個成員國監管機構獲取牌照,就有按照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MIFID )指令在整個歐盟提供投資服務和活動的自由(通常稱之為牌照權利),可以在歐盟的任何地區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