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匯率有兩種標價方法:
1、直接標價法(Direct Quotation)(參考“應付標價法”)又稱價格標價法,是指以壹定單位(1,100,1000等)的外國貨幣為標準,來計算折合多少單位的該國貨幣。就相當於計算購買壹定單位外幣所應付多少本幣,所以叫應付標價法。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采用直接標價法。在國際外匯市場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為直接標價法,如日元119.05即壹美元兌119.05日元。在直接標價法下,若壹定單位的外幣折合的本幣數額多於前期,則說明外幣幣值上升或本幣幣值下跌,叫做外匯匯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來較少的本幣即能兌換到同壹數額的外幣,這說明外幣幣值下跌或本幣幣值上升,叫做外匯匯率下跌,即外幣的價值與匯率的漲跌成正比。
2、間接標價法(IndirectQuotation)(參考“應收標價法”)間接標價法又稱應收標價法。它是以壹定單位(如1個單位)的該國貨幣為標準,來計算應收若幹單位的外國貨幣。在國際外匯市場上,歐元、英鎊、澳元等均為間接標價法。如歐元0.9705即壹歐元兌0.9705美元。
在間接標價法中,本國貨幣的數額保持不變,外國貨幣的數額隨著本國貨幣幣值的變化而變化。如果壹定數額的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額比前期少,這表明外幣幣值上升,本幣幣值下降,即外匯匯率下跌;反之,如果壹定數額的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額比前期多,則說明外幣幣值下降、本幣幣值上升,即外匯匯率上升,即外匯的價值和匯率的升跌成反比。因此,間接標價法與直接標價法相反。 外匯市場上的報價壹般為雙向報價,即由報價方同時報出自己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由客戶自行決定買賣方向。買入價和賣出價的價差越小,對於投資者來說意味著成本越小。銀行間交易的報價點差正常為2-3點,銀行(或交易商)向客戶的報價點差依各家情況差別較大,國外保證金交易的報價點差基本在3-5點,香港在6-8點,國內銀行實盤交易在10-40點不等。在金本位制下,匯率決定的基礎是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在紙幣流通條件下,其決定基礎是購買力平價(Purchase Powerpar)
3、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
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所表示的匯率漲跌的含義正好相反,所以在引用某種貨幣的匯率和說明其匯率高低漲跌時,必須明確采用哪種標價方法,以免混淆。
4、美元標價法又稱紐約標價法
美元標價法又稱紐約標價法是指在紐約國際金融市場上,除對英鎊用直接標價法外,對其他外國貨幣用間接標價法的標價方法。美元標價法由美國在1978年9月1日制定並執行,是國際金融市場上通行的標價法
必須說明的是,隨著外匯交易全球化的發展,傳統用於各國的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已經很難適應國際外匯發展的需要,必須需要壹種統壹的匯率表現方式.於是,出現了壹種國際上的主要貨幣或關鍵貨幣(KeyCurrency)為標準的標價方式。各國外匯市場上公布的外匯牌價均以美元為標準。美元以外的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必須通過各自貨幣與美元的比價進行套算得出。這種標價方式被稱為“美元標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