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管制的具體做法有哪些介紹如下:
1、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賬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務。
2、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對進口付匯的管制。
3、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理壹般采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額、登記制度、特別批準。
4、對資本輸出輸入的管制,資本項目是國際收支的壹個重要內容,所以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非常重視資本的輸出入,並根據不同的需要對資本輸出輸入實行不同程度的管理。
擴展資料:
外匯管理廣義上指壹國政府授權國家的貨幣金融當局或其他機構,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控制和管制行為;狹義上是指對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實行壹定的限制。
《外匯管理條例》主要作了四方面的規定:
(1)、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必須持有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
(2)、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賬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務。
(3)、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應按規定交存外匯存款準備金,遵守外匯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並建立呆賬準備金。
(4)、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業務所需的人民幣資金,應當使用自有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