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場所或者雖有機構、場所但與該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但從中國境內取得的利潤(股息、紅利)、利息、租金、財產轉讓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應當就其所得全額扣繳所得稅(有關文件和稅收協定另有規定的除外)。在付款人(付款人)向受益人(收款人)支付收入(款項)時,以預提稅方式征稅的壹種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