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匯登記證
3、原審批機關有關變更事項的批復文件和變更
後的批準證書
4、經批準生效的修訂後的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公章
6、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