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hange,或Forex)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證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它是國際貿易的產物,是國際貿易清償的支付手段。
外匯具有靜態和動態兩層含義。
外匯的動態含義是指將壹國的貨幣兌換成另壹國的貨幣。借以清償國際間債務債權關系的專門性貨幣經營活動,它是國際間匯兌的簡稱。
外匯的靜態含義則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用於國際間結算的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這種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幣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價證券,如:銀行存款、商業匯票、銀行匯票、銀行支票、外國政府庫券及其長短期證券等。
人們通常所說的外匯,壹般都是就其靜態意義而言。
外匯的特性
因為在國際匯兌中壹國的貨市並非可以兌換任何他國的貨幣,而只能兌換成各國都能接受的某種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如外國貨幣、外幣有價證券、外幣支付憑證等。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規定: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證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所以,外匯具有以下三個特性:
第壹,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幣表示的資產;
第二,可兌換性,
第三,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償付的貨幣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