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外幣存款匯出境外,用於資本項目支出的,無論金額大小均需國家外匯經營管理局審批。用於經常項目支出的,壹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以下現匯與等值2000美元(含)以下現鈔的,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按《非貿易售付匯及境內居民個人外匯收支經營管理操作規程(試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