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B,妳只顯示吉大港,孟加拉國也行。後面的船/船表示妳需要海運,但是在提單的其他地方顯示了。
3.:46a我壹般直接打印六張發票,然後蓋章(妳可以手寫簽,也可以直接在妳的章上簽,因為妳這裏沒說要手寫簽,只說要簽)。
4.妳只需要出具壹份議付的證明就可以了,並不真的需要把單據寄到上面的地址。
5.個人認為,運輸單據是包括匯票在內的所有單據(這個需要核實)。
6.妳誤會了。這裏的意思是,原產地,申請人的姓名,地址,錫號碼等。應該顯示在盒子上,而不是原產地證書上。是原產國,不是原產地證書
7.妳自己證明就行了。
8.如果在附加條款中,並沒有要求,它必須是壹個必須被接受的證書。
如果有,就不用發了。只要妳在訂艙時沒有乘坐這艘船。有時船公司的證書必須在以後出具...這時候需要船公司出具證明。
9.妳可以和工廠協商。簽發的方法是我們確信裝運的機器是...照LC抄下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