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匯保證金交易中,所有買賣都是以“貨幣對”和“合約”為單位。
貨幣對就是兩個貨幣組成壹個買賣對象,比如“美元/日元”就是壹個貨幣對。
在貨幣對中,“/”符號左側的稱為“基準貨幣”,也就是您真正在買賣的那個貨幣,而“/”符號右側的稱謂“標價貨幣”,只是起到標價作用。
就像妳去香港買衣服,店裏都是標價“每件=XXX港幣”,這裏可以編造壹個“衣服/港幣”的組合,妳所買入和商店賣出的都是“衣服”,“港幣”只是標價而已。
所以在您所說的例子裏,其實您在108.73買入的是1手“美元/日元”,所買入的是“美元”。
“合約”即每次買賣的貨幣規模,即您抵押了規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您的例子中是100分之1的保證金)後,交易商可以允許您進行100倍規模的貨幣操作。
在您舉的例子中,您應該是買入了10萬個單位的貨幣,因為買賣對象是“美元/日元”,以“美元”為基準,所以您抵押保證金的時候也是以“美元”結算,即10萬美元的100分之1,1000美元。
而“歐元/美元”的貨幣對中,是以“歐元”為基準,合約單位是10萬個單位的“歐元”,抵押保證金時候就是以“歐元”結算,即1000歐元,1000歐元折合成美元就是1472.5美元了。
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