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外國人攜帶現金入境需要申報。
壹、申報的金額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五條,攜帶超過以下金額的外幣現鈔入境,需要向海關書面申報:
超過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
低於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但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經營外匯業務的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開具的外匯攜帶證金額超過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
二、申報的方式
申報人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之壹進行申報:
書面申報:申報人可以填寫《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並將申報單交予海關工作人員,拍照或掃描後上傳至“移民局政務服務平臺”。
口頭申報:如果申報人不能填寫《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可以向海關工作人員口頭申報攜帶的外幣現鈔金額和來源等情況,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綜上所述
根據上述規定,外國人攜帶現金入境時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申報。申報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洗錢、走私等非法活動,保障國家金融安全。因此,外國人在入境時應當遵守相關規定,如實申報所攜帶現金的數額,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第五十三條:準許攜帶物品通關的基本程序包括:申報、查驗、征稅、放行。旅客攜帶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的數量,由海關按照規定征收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