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2、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及批準證書復印件1)。
3.合同和公司章程。
4.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5、投資者的合法營業證明和資信證明。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的原始證明文件。
7.居住使用證明。
8.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9.贊助商協議。
10.準備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
11.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12,前置審批文件或證件。
13、其他相關文件和證明。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證明。營業執照的登記項目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