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需持辦好的進出口權證書與相關申請書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辦理外管局備案手續;
2、對於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確有客觀需要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也可辦理外管局登記;
3、外匯局審核材料無誤後,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為企業登記,並為企業辦理監測系統網上業務開戶;
4、外匯局通過監測系統向金融機構發布全國企業備案信息。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
第七條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後,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
(壹)書面申請並填寫《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
(二)外匯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材料;
(三)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核準文件或證書;
(五)如果發生前期費用匯出的,提供相關說明文件及匯出憑證;
(六)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