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辦理對外貿易進行外匯資金收付時,應開立外匯結算賬戶。在商務部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權登記備案後,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從事貨物進出口時的外匯資金收付按機構辦理;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個人可憑有關單證委托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項下及旅遊購物、邊境小額貿易等項下的外匯資金收付、劃轉及結匯。只要符合有關規定,個人真實貿易項下的外匯不論結匯還是購匯,都沒有總額限制,按實際需要辦理。
個人外匯賬戶類別
賬戶按主體類別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
賬戶按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發言人稱,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開立外匯結算賬戶;辦理資本項下交易,經外匯局核準後個人可開立資本項目賬戶;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直接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局今後對個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的管理上不再區分外幣現鈔和現匯賬戶,統壹對現匯和現鈔在存取、匯出入等方面的監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