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兌換業務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賬戶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外幣賬戶
外幣兌換業務相關會計處理
(壹)企業把外幣賣給銀行
企業把持有的外幣賣給銀行,銀行按買入價將人民幣兌付給企業。因銀行買入價與折算匯率不壹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記入“財務費用”科目。
(二)向銀行購匯
企業向銀行購入外匯時,銀行按賣出價向企業收取人民幣。企業實際支付的人民幣金額與按企業選定的折算匯率折合的人民幣之間的差額記入“財務費用”科目。
(三)借入或借出外幣資金業務
企業借入外幣資金時,按照借入外幣時的市場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同時按照借入外幣的金額登記相關的外幣賬戶。
(四)買入或者賣出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
企業發生買入或者賣出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時,應按企業選定的折算匯率將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入賬。
(五)外幣投入資本
外幣投入資本屬於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企業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的資本,應當采用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差額。